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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南校区教师公寓物业费收支管理办法

2017-11-22

天水师范学院南校区教师公寓物业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天水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南校区教师公寓物业费日常收取和支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提升住户居住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物业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条 物业费收取方式。学校决定从2013年12月1日起,对住宅楼所有住户开始收取物业费。该小区物业费由住户按月支付,由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根据房产管理科提供的住房信息造表,学校后勤处...

天水师范学院后勤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办法(暂行)

2017-11-10

为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后勤处坚持部门自查、自报、自改的工作原则,并协助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条 后勤处成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处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

天水师范学院南校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

2017-11-10

为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的小区居住环境,从学校南苑住宅小区的居住人口数量、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周边环境限制等实际情况出发,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住户代表讨论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同意,特制定南苑小区停车管理规定。第一章 车辆进出小区管理第一条 建立机动车登记准入制度。凡住户出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向后勤处物业中心南校区物业办公室申请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南苑小区计时收费停车申请表》,经审核确认后将房主...

天水师范学院校内学生公寓楼用电管理办法(暂行)

2017-11-07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维护宿舍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用电安全管理1.校内住宿学生必须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质检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的劣质产品。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热棒、电磁炉、电饭锅、电吹风等违章电器及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酒精...

天水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报修制度

2017-11-07

为提高后勤服务效率,提升后勤保障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服务,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后勤工作重点是为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日常学习生活提供服务保障,后勤处各科室(中心)之间要密切配合,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服务事项,都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并及时处理。第二条 后勤处综合科主要负责接待、记录并向责任科室(中心)转达学校其他部门反映的各类报修事项,服务热线:0938-8362644;后勤处动力...

天水师范学院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017-11-07

学校教学区及家属区均有二次供水设施,为确保二次供水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专柜保管。第二条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经营单位二次供水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单位卫生机构、卫生区域划分、各项卫生制度、各种监督检查记录、个人健康检查报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消毒自检记录、水质检验报告、奖惩登记、清池记录等相关情况。第三条 ...

天水师范学院电梯管理制度

2017-11-07

​为加强我校电梯安全运行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天水师范学院后勤处是学校电梯使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电梯使用、维护、维修经费管理。电梯运行、维护、巡查、值班由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第二条 办公楼宇的电梯使用时间,按照学...

天水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

2015-08-21

天水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解决学校无房青年教师住房困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青年教师是指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第三条 学校周转房实行有限期、契约化管理,全部提供给无房青年教师周转租用。第二章 租住对象与条件第四条 ...

后勤处职工考勤及请假办法

2015-07-07

后勤处职工考勤及请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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