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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29 16:32:42      作者:后勤处卫生科      点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国卫通﹝2019﹞2号)以及《甘肃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甘卫发﹝2017﹞297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充分认识到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等相关工作。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学校卫生所、膳食处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把预防控制传染病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二、健全组织,靠实责任

成立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好全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疫情监测报告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卫生科,卫生科科长张景琼为学校疫情报告人。

长:安涛(校长)

员: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教务处、后勤处、膳食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学校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每位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

后勤处卫生科科长是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等相关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的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班主任、学生社团、班委会尤其是班级生活委员的作用,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的自我教育和监测报告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师生传染病疫情、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各单位要坚持晨检、午检或晚检制度,加强对因病缺勤者的追踪调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限认真填报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处卫生科。后勤处卫生科将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一)晨检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班长负责对本班学生每天早晨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高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及疑似传染病病症,应当及时逐级报告,并督促有症状的学生到学校卫生所或地方医院就诊,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此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应教育学生进行自我观察,发现有上述症状时,要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及早就诊。

(二)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或者与患病者有过共同用餐、饮水史,单位疫情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单位疫情责任人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报送后勤处卫生科。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单位疫情责任人应当在20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后勤处卫生科。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单位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0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后勤处卫生科。

(三)报告方式

发生以上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将相关信息报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加强传染病管理

1.学校卫生所要做好日常门诊日志,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发现传染病,做到诊断明确、信息登记详细、定期随访。

2.对诊断明确的传染病患者,转往定点医院(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根据定点医院诊断证明,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假、休学、退学、复学等手续。后勤处卫生科配合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相关班级、宿舍做好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3.学生及教职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将结核病筛查作为入学新生体检的必查项目。

4.各二级学院班主任要做好患病学生和家长,以及本班级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工作

(一)健康教育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内容,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卫生科、学校卫生所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广播、网络、社团活动、讲座、板报、班会等形式,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广大师生掌握传染病预防相关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健康教育培训应不少于1学时;在校期间应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学时。

(三)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卫生校园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校园公共设施及公共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后勤处、膳食处要保障学生饮食、饮水安全,加强对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定期组织开展除害灭病工作,降低校园“四害”密度。

五、加强培训,强化监督

要组织做好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使其熟悉各类传染病的症状,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后勤处卫生科开展相关工作,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当成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来抓;后勤处卫生科应接受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指导,加强与当地疾控中心、卫生监督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解决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对疏于管理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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